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门槛。对年满70周岁以上老年人符合法律援助事项的,无需出具诚信承诺,免于经济困难状况审查,直接为其办理法律援助手续,做到“应援尽援”“应援速援”。截至10月底,共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05件,接待老年人法律咨询290余人次。
优化老年人法律服务方式。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在窗口为老年人开辟“绿色通道”,优先进行接待、受理、审批,提供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,指派律师为身患重病、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。本年度,通过上门服务方式解答涉老法律咨询60余次,办理法律援助立案手续29次。
加大老年人法治宣传力度。组建由律师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、志愿者等组成的“夕阳红普法团”,围绕老年人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,着重宣传涉老反诈防骗、敬老助老护老等知识,提高老年人自我防范意识和和依法维权意识。本年度,已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5次,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,解答法律问题210余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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